一、什么是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机关、学校、医院、商店、公共场所及工业企业卫生间等。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是有机物(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尿素、氨氮等)和大量病原微生物(如寄生虫卵和肠道传染病毒等)。

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如纤维素、淀粉、糖类和脂肪蛋白质等;也常含有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虫卵;无机盐类的氯化物、硫酸盐、磷酸盐、碳酸氢盐和钠、钾、钙、镁等。总的特点是含氮、含硫和含磷高,在厌氧细菌作用下,易生恶臭物质。

二、生活污水检测指标

我们生活污水的检测指标通常有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然而超标指标一般都有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以及总磷,悬浮物和动植物油超标几率相对来说就比较小。

(1)pH超标,调节的方法是比较简单的,只需在污水排放口收集池中加入碱性或酸性药剂即可,投加的比例则按水量大小各家不等。

(2)化学需氧量超标,其原因就比较复杂,主要来说就是有机物含量超标,化粪池来不及分解。通俗地讲,可能是由于厕所排入的排泄物,厨房餐厅的油脂排入过多,导致整套化粪池处理能力达到极限或是饱和,停留时间不到就排放。面对这个情况最好是找一个专业机构来看下现场,做下专业处理,这样才可保证水质长期有效的达标排放;在超标等级不高的情况下,也自行购买药剂,按专业配比投加。

对于氨氮、总氮、总磷等因素,要想彻底解决这个超标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安排人员定期观察,清捞其管道,再定时投加药剂,保持水质稳定。

三、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 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一级标准的B 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