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有些城外河也逐渐转变为城内河,河流成了许多城市的标志。由于我国以前对生态环境重视不够,许多经过市区的河道已经变成污水河道,杂草丛生、脏乱不堪的河道生态环境显然与城市的发展不相适应。为了改善城市市容和外部投资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河道治理已经非常必要。

1、河道治理的一些方法

扩宽河槽形成大面积的水域;修建沿河风景区;增建人工沙滩、小型 构筑物等供市民休闲、娱乐的场地等等。这样不仅满足了人们的亲水戏 水的需求,而且美化了城市环境,并带动周边土地升值。市区内的河道综合开发治理涉及到许多方面,除了河道本身所应具有的防洪、排涝、输 水、航运等基本功能外,还包括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开发等。

2、河道开发应确保防洪安全

每条河道的行洪标准在其流域防洪规划中均有具体安排,而防洪规 划是江河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其流域内各河道的治理 及蓄滞洪区的建设安排都应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进行,如要更改河道规 划,则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核准。在河道综合开发治理中,如果市区的河道 具有行洪功能,则河道的综合开发应在不影响河道安全行洪的条件下进 行,城市防洪安全应是其首要考虑的问题。在河道开发过程中,河道行洪 标准应满足防洪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在防洪河道和滞洪 区、蓄洪区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防洪的要求”、“按照天然流 势或者防洪、排涝工程的设计标准或者经批准的运行方案下泄的洪水、 涝水,下游地区不得设障阻水或者缩小河道的过流能力……”。

因此,开发后的河道过流断面不应减小,行洪水位不能抬高。同时, 不能因开发而随意更改河道堤线,挤占行洪河道。另外,水上景观建筑、 娱乐设施等应做到尽量不阻水或减小其阻水作用。

3、河道开发应作好堤防保护

在河道治理综合治理开发中,水是主要的景观因素。除此之外,为营 造各种情趣的景象,达到水景交融的效果,人工景观建设是必不可少的, 如建设观景台、栈桥、人工岛等。这些景观建设除了考虑美学要求及游人 在各种情况下的安全外,还应研究景观建筑物的形式及布局对河道堤防 安全的影响问题。

这些建筑物在河道行洪时除可能阻水影响行洪外,如其布局不当亦 将对河道堤防构成一定的威胁,河道主管部门对此应引起重视。景观建 筑物在满足人们亲水亲自然要求的同时,在开发设计过程中还要作好河 道的防洪安全。伸入水中的景观建筑物,如涉水台等有的如同矶头或挑 流的丁坝,在洪水期将改变水流流态,使水流挑向对岸,导致洪水冲刷堤 防。同时,建筑物附近易形成漩流,冲刷堤坡及淘刷堤脚,造成新的堤防 险工。因此,行洪河道上的综合开发,除了考虑景观建筑本身的防洪要求 外,其布局应优化,以减少对堤防的影响对洪水期可能冲刷的堤防,应采 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忠于未然。河道流态改变后,堤防冲刷部位将随着 不同流量的洪水而改变。所以,应进行试验分析,考虑各种来水情况对堤 防的影响,确定经济合理的防护位置及长度,在满足保护堤防安全要求 前提下,防护方式上应结合城市建设河道开发的景观需求和环境需求确 定,做到实用、经济、美观以及与人文、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

4、河滩地上不应任意建设。滩地切除应慎重

复式断面的河道,除主槽外有较宽的河滩地,大水时将漫滩行洪。由 于洪水上滩机率低,一些开发商围滩搞建设,严重影响了河道防洪安全。 1998年长江大水灾后,通过防洪法规宣传,各地区有关部门对此已经重 视,并对一些违规建筑进行拆除清障等,以确保洪水下泄通道的畅通。滩 地上下不允许建及阻水建筑物,但河滩地也不应随意挖除。有些河道由 于主槽蓄水水面小,河道开发中为增大水面面积,切除河滩地,营造湖 景,丰富水特色。从行洪过流断面上看,滩地切除后增加了过流面积,这 是有利的一面;但从堤防安全上看,没有了滩地的保护,则增加了洪水对 堤防的威胁。滩地是堤防的第一道防线,滩存则堤固,滩失则堤险。在河 堤设计中,已经考虑了滩地对堤防的保护,滩地的切除无形中增大了堤 防高度,降低了堤防的安全系数,易造成滑坡失稳;从堤防渗透稳定分析 上看,有些堤防其基础含有透水性强的土层,像华北平原许多地区,属冲 积平原,多数堤防基础岩性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既有透水性弱的粘土 层,又有透水性强的沙土层或粉沙土层等,各种土层交错分布,有些河段 透水性强的土层上部有透水性弱的土层覆盖。滩地切除或宽度缩小后, 透水土层直接暴露在堤脚附近,缩短了渗径,如果堤外透水层也暴露在 外,则易与堤外形成渗透通道,在行洪期形成管涌等险情,威胁堤防安 全。因此,若需切滩扩大水面,建议对堤防基础进行详细勘察,并对堤防 本身进行安全稳定复核,如稳定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 进行加固处理。堤防抗滑稳定不满足要求时,应保留部分滩地,否则需放 缓堤坡或加筑前戗台、抛石固坡等;对堤身堤基渗透问题可采取截渗防 渗工程措施解决,如设置粘土或混凝土截渗墙、帷幂灌浆等,或保留适当 的滩地宽度采用铺盖防渗措施。

5、河道开发不应影响下游用水

对城市中的河道治理进行综合开发,改造天然河道使其成为城市中 的一条风景带,营造人们接近水、亲近水的良好氛围。为此,需要在河道 上建设蓄水闸或橡胶坝等,拦蓄河道径流,抬高河道水位,形成人工湖 面,增加水面面积,以满足水面的景观要求。这对于具有输水功能的河道 来说,势必将影响河道的输水功能。特别是对河道下游有依靠河道来水 蓄水的水库等工程来说,应结合河道治理,改善水质,增加清水下泄量。

许多季节性河道,天然来水量少,随着上游废污水排放量的增加(尽 管国家一再强调进行污染防治,但许多中小企业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及环 保意识的淡薄,污水排放仍然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直接排人天然河道),水 质不断恶化。所以,许多河道实际已成了排污河道,污水流经市区严重影 响两岸的经济发展及居民的生活。在河道改造中,其上游来水水质水量 不能满足城市景观用水要求,必然采用其它水源如外调水或经处理后的 中水等补充河道。如果上游来水被拦截,改变河道原有径流通道,以避免 对城市造成污染。这将可能影响河道下游的取水,从而影响下游用水户 的用水权益。在现状情况下,许多地区水资源紧张,特别是海河流域,一 般年份河道几乎无水人海,水资源短缺和质的下降影响着该区国民经济 的发展。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很高,河道下泄水量即使是污水也被用 于灌溉,这种情况在灌溉期尤为明显。因此,城市中河道治理开发,应从 整体利益出发,统筹兼顾,在满足城市环境的同时不影响下游的利益,特 别是涉及到不同行政区域时,要减轻对下游的不利影响,避免上下游之 间的矛盾。在工程措施上,改道的上游径流绕过市区后尽量回归原河道, 减少影响河段的长度。在水量调配上,应尽量利用其它水源补充下游河 道,如加大污水处理能力,利用处理后的中水补充下游灌溉用水等,其补 充的水量应不小于原河道天然径流量或下游用水量,水质应高于原河道 径流水质,并满足国家污水排放要求。

6、加强河道水质保护

城市河道治理开发,将改善河道两岸环境,带动经济建设。同时,也 会增加用水量。这对水资源紧张的城市来说,势必提高水的成本。因此, 应节约用水,加强水质保护。考虑到城市污水对河道水质的影响,应加强 城市内水系的管理,做到清污分流,避免河道水体相互污染。考虑到城市 河道受人类活动干扰最严重,应对沿河旅游商贸开发等加强管理,增强 人们保护水环境的意识,维持河道清洁。否则,河水将被污染,水质将会 变坏。总之.在河道治理开发中,必须保护好水质,做至一水多用,使有限 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