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公布了黑臭水体的名称、责任人以及整治时限。据公开资料,北京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共61条段,第一批次于2015年12月公布,涉及6个行政区域24条河段,总长度67.37公里;第二批次于2016年2月公布,涉及7个行政区域37条河段,总长度200.69公里。

目前,北京已确定黑臭水体所在区水务局长或所在行政区域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责任人,治理完成时限为2016年底或2017年底。北京范围内黑臭水体力争于2018年底前全面消除,在全国率先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市水务局公布的首批建成区黑臭水体名单显示,涉及昌平、顺义、通州等6个行政区域24条河段,其中包括13条重度黑臭河流,包括通州的玉带河(玉带河小街村至皇木厂村段)等。

第二批黑臭水体名单显示,涉及大兴、昌平、房山等7个行政区域37条河段(其中4河段为两区重复河段),其中包括17条重度黑臭河流,诚如大兴的小龙河(大兴沥青厂小龙河桥—西庄段)。

如何打赢这场“消灭黑臭河流之战”?早在2015年底,北京市政府出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首都将全面实施“河长制”,由各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整合各部门人力、财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到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含区县建成区)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按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北京将成立市、区、乡(街道、办事处)三级“河长制”工作体系,由市长任“总河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河长”,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湖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落实“三查”“三清”“三治”责任。“三查”是指查清污染源、查清乱堆乱倒垃圾原因、查清违法建筑,“三清”是指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是指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河湖面源污染、治理河湖两岸生态环境。

北京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河长们将牵头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一河一策”。到2017年底,将基本消除中心城和新城建成区黑臭水体,主要河湖基本实现“无垃圾渣土、无集中漂浮物、无违法排污、无明显臭味、无新增违法建设”的五无目标;到2020年,消除全市范围内的黑臭水体,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主要河湖实现“水清、岸绿、安全、宜人”的目标。

而在日前召开的2016年水务工作会上,北京各区县首签治水“军令状”,需完成细化分解后的年度目标并接受严格考核。“2016年北京水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5亿元,用水总量控制在4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较2015年降低3%左右;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再生水利用量10亿立方米左右。”北京市水务局局长金树东明确指出。

同时,为更好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各区都详细列出了新水用量和再生水用水总量等具体指标。

北京在2016年的水务工作重点还包括在中心城区推进80公里污水管网支线建设;在行政副中心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成城乡接合部60个村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推进流域水系溯源治污,在全市河道排污口和污染源追根溯源排查的基础上,分区绘制污染源和排污口分布图,逐一落实属地政府治污责任和治理方案,加快截污治污工程进度,着力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等。

古人云,善治国者,必重水利。然今日之“治”已不同古时。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今天,打赢水安全保卫战,必须重新审视人水关系,从治水、用水到惜水、亲水,实现人水共生,当为北京走出“水困”的重要路径。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新时期北京治水思路首先需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新任务,加快“四个转变”,即从粗放用水向节约用水转变,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局部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从注重行政推动向坚持两手发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变,统筹解决水安全问题,促进人水和谐相处,走出一条特色现代化治水道路。

节水依然是第一要务。需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完善节水政策和标准体系,强化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落实节水激励政策。尤其要加强农业、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定额管理,加快节水技术应用和节水产品改造,加大雨洪资源利用力度,积极开发利用海水、中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