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日益加剧的城市洪涝灾害,我国颁布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人工湿地作为一种低影响开发设施,其较好的吸纳径流、去除污染及景观价值方面的优势必将在径流总量/污染控制中发挥重要作用。

“海绵城市”是有别于传统灰色城市的一种更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正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中描述的那样,“海绵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海绵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低影响开发(LID)旨在利用小型、分散的绿色设施恢复场地开发前的水文循环和径流特点,将因不透水路面阻断而不能渗透的雨水重新引入地下补充地下水资源,同时减轻外排雨水径流负荷。按照《指南》的说明,这些源头分散式小型设施,主要包括生物滞留(雨水花园)、绿色屋顶、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桶等。通过截留、过滤、加快下渗等能够很好地延迟洪峰时间并减少洪峰流量及初期雨水径流污染。同时,在合理范围内,还可以将净化后的雨水进行收集再利用,减小对地表淡水资源的依赖及城市水资源的紧张形势。

人工湿地结构基本由植被和基质构成。其中,植被的选择,基质填料的类型、孔隙参数及组合,水流方向等都需依据城市的条件等综合考虑确定。按照《指南》的建议,峰值和污染控制均可通过控制径流总量来实现,但对于LID设施,作用原理显然不同,因此,根据“海绵城市”LID的不同控制目标分别对人工湿地的应用价值和作用进行讨论。讨论时将总量和峰值控制作为一类、污染和再利用目标控制作为另一类。

人工湿地在控制雨水径流方面的主要作用将是控制径流总量和对雨水径流的污染控制。在以径流总量为控制目标时,人工湿地的设计即可采用《指南》中提供的容积法等。但是,当湿地设计兼顾污染去除或以污染去除为主时,应该参考人工湿地在污水处理应用中的设计规范。由于生活污水相对于雨水其水量/负荷等都比较稳定,因此在以雨水径流污染为目标进行设计时明显有所不同。